新華社昆明6月3日電(記者白靖利)記者3日從雲南省富源縣人民檢察院獲悉,由於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導致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發生,包括紅土田煤礦投資人、實際控制人陳洪瑞在內的9名犯罪嫌疑人5月3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。檢察機關還對當班安全員耿某和瓦檢員李某等人予以追捕。
      9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是:紅土田煤礦投資人、實際控制人陳洪瑞,法定代表人嚴邦進,礦長王文建,技術副礦長錢小勇,機電副礦長敖富,安全副礦長瞿金昌、錢朝義、敖澤、丁現堂。
      經查,紅土田煤礦系私人企業,該礦出事的221701炮採工作面和221702迴風巷掘進工作面系越界越層開采,該作業點由礦長王文建和技術副礦長錢小勇負責管理開拓開采工作。為防止違法行為被主管部門檢查發現,該礦在應對相關部門檢查時偷梁換柱提供假圖紙,並密閉二採區作業點,讓主管部門入井檢查人員無法到達。且沒有按規定安裝壓風機自救系統、瓦斯監控系統和人員定位系統。作為法人代表的嚴邦進沒有履行安全監督職責,放任煤礦違規越界開采,作為副礦長的瞿金昌、錢朝義、敖澤、敖富、丁現堂在工作中均發現此安全隱患,卻不予以制止或者採取措施或向主管部門反映,而且在自己當班時間內帶班到該作業點違規作業,導致4月21日221701炮採工作面瓦斯聚集超標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,死亡14人的嚴重後果。當班安全員耿某和瓦檢員李某沒有認真履行職責,未能及時發現瓦斯聚集超標,二人均系直接責任人,其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。富源縣人民檢察院特向富源縣公安局發書面建議予以追捕。  (原標題:雲南富源煤礦瓦斯事故: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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